教育局发布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11    来源:
 日前,常熟市教育局发布《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活动安排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如下。

综合评定学期成绩

小学、初中、高一年级不组织统一的期末书面考试。小学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初中、高一年级可采用期中成绩加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高二、高三年级期末考试安排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原定于2023年1月举行的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延期至2月底3月初举行。

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各校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有益的活动项目;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不盲目跟风参加社会培训,更多安排适合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指导家长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适量安排学生从事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学生在寒假期间应坚持规律作息、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有益阅读、参加社会实践、分担家务劳动,在确保得到充分休息的前提下,鼓励学生利用苏州线上教育常熟中心平台等开展一定程度的自主学习。

合理安排假期作业

各校要切实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减轻作业负担。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每天各科总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确保学生有充分自主安排假期活动的时间。安排适量的寒假体育锻炼活动,帮助学生养成体育运动习惯;提高学生作业质量,提倡布置活动性、体验性、探究性、实践性的作业,引导学生通过自己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

扎实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校在放假前通过召开线上班队会、印发《告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防触电、防意外伤害、防交通事故、防电信网络诈骗、防溺水、防欺凌、防侵害等安全教育活动,要突出防止学生因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等出现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发放《告家长书》、短信提醒、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加强放假期间与家长之间的衔接,积极开展“平安寒假”相关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学生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

各校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优化调整要求,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师生“自己是生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细化假期校园管理方案,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对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并要求提供核酸或抗原证明;开学返校前,做好所有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的排查工作;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加强家校沟通联系,了解学生居家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等情况,鼓励学生、家长在有需要时拨打心理热线求助;引导学生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不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规范网络言行。

加强教师培训和关心关爱

各校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全面落实中小学师德师风各项要求,使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开展困难教职工慰问,帮助他们切实解决好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充分发挥干部和教师积极性和主动性,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早谋划新一年新学期的工作。

严守廉洁纪律、倡导勤俭文明过节

坚决抵制封建迷信和黄、赌、毒、酒后驾车等危害社会的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严查快办收送电子红包、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隐性变异问题,守牢纪律红线,杜绝“节日腐败”。

扎实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各校要认真执行行政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有学生在校期间和重点时段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全面从严规范各类办学

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授课,建立严格的学校内控机制,保持有偿补课治理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双减”成效,切实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长效治理,加大排查巡查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通报一起,形成警示震慑。

责任编辑:陆 怡文